厦门海关查获12批涉及虚假宣传和虚假标识进口食品

2019-03-14 18:36 法制日报--法制网阅读 (93823) 扫描到手机

法制网讯 记者蔡岩红 厦门海关3月14日通报,2018年,厦门海关按照总署要求,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共查处并退运涉嫌虚假保健功能声称、标签虚假标识的不合格食品12批。

据介绍,涉嫌虚假保健功能声称主要包括声称具有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通便、增强免疫力等保健功能但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证书,品种包括饮料、麦片、糕点、固体饮料等。标签虚假标识主要为添加了防腐剂、着色剂的糕点和果冻,标签未如实标示。

其中,翔安海关查获一批大燕麦片涉及虚假宣传,外包装印有“配合低饱和脂肪及低胆固醇饮食有助于降低血中总胆固醇,有助于降低血中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有助于减少发生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因子”等保健和预防疾病的功能宣称。

机场海关查获一批压片糖果涉及虚假功能声称,标签内容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东渡海关查获一批综合果蔬酵素(发酵型果蔬汁饮料)涉及虚假宣传和虚假标识,该饮料标签上标注“本产品属天然保健营养补充品”,但未取得相关部门备案,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经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并予以退运处理。

厦门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普通食品,不能标示保健功能宣传,以免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