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醉酒获刑,即墨交警照顾其女儿无微不至

2019-03-15 10:06 半岛网阅读 (61249)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华祥

2018年3月22日1时许,单某某驾驶鲁G2A23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载其女儿在即墨区刘家后戈庄村路口处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办案民警在处置事故现场中发现单某某身上酒气很浓,经酒精呼气式测试,酒精含量高达为225.2mg/100ml,后经医院抽取血样检测,体内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6.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伤愈后的单某某拒不到案接受处理,办案民警曾多次前往其家中抓获未果。

经综合应用多方侦查,2018年11月29日,事故科民警在北安街道一厂房内将单某某抓获归案。并于当日,依法刑事拘留。单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即墨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刑期至2019年3月28日。

在单某某归案后,办案民警获知:单某某有一尚未成年的女儿,现就读于即墨区某小学。在女孩出生后,就与其母亲失去联系,孩子也从未见过母亲,老家也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亲戚。12岁未成年少女,自幼失去母爱,父亲目前又被关押,办案民警当即前往单某某暂住地为其女儿送去温暖。办案民警多次与其老家亲属联系沟通,均明确表示拒绝进行监护,在民警大量的工作下,并经由单某某同意,暂由其好心的邻居李某对孩子进行日常照料。

新年伊始,万家灯火,举家团聚。一个12岁女孩又将如何独自度过一个没有父母在身边的春节?办案民警主动与潮海办事处沟通争取,终将孩子妥善安置在某护养院。每逢节日,事故科办案民警都会前往看望,同时送去日常用品及书包,也送去了交警部门的关怀和温暖。为犯罪嫌疑人单某某消除后顾之忧。后又经多方协调,将其女儿送至护养院附近的某小学上学,避免上学路途遥远和交通安全的问题。

事故科科长杜从学、指导员朱宝磊多次带领民警前往护养院看望小女孩,了解目前的生活状况等。2019年3月12日下午,交警再次去看望小女孩时,发现明显的比之前开朗了,“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有什么困难一定要及时地反映,我们一定会尽力提供帮助和解决,一定要坚定信心,要有乐观的生活态度。”杜从学科长说到。小女孩也表示非常感谢交警叔叔给自己的关心和关爱,一定会好好学习,不辜负交警叔叔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