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婴童纺织用品不合格率近四成

2019-03-15 14:58 法制日报--法制网阅读 (112275) 扫描到手机

法制网北京3月15日讯 记者蔡岩红 海关总署今天公布的2018年进出口商品抽检监测情况显示,在法定检验进口商品后续监管方面,海关对来自日本、越南、韩国、等52个原产国或地区的1549批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抽检不合格率7.7%,主要抽查商品包括:婴童服装、婴童纺织用品、玩具和食品接触产品。其中,进口婴童纺织用品抽检不合格率38.4%,进口婴童服装和玩具不合格率分别为8.4%和7.4%,进口食品接触产品不合格率2.9%。

在法定检验目录外商品抽检方面,共对来自日本、越南、韩国等67个原产国家或地区进口商品实施重点抽查检测;对出口到美国、德国、日本等78个贸易国家或地区的商品实施重点抽查检测。抽查商品主要包括:进口婴童服装和纺织用品、功能服装、牛仔服装、文具用品、食品/餐具洗涤剂、安全套、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电饭锅、空气净化器、电子坐便器等;出口LED照明光源、节日灯串、充电宝、电源适配器、仿真饰品、玩具、鞋类等。其中进口抽查检出不合格1153批,检出不合格批数占进口抽批总数量的22.7%;检出不合格批数占出口抽批总数量的20.4%。

抽查检测的进口商品不合格较高的有电子坐便器,主要不合格原因为电气安全不合格;文具用品,主要不合格原因为标识、机械安全、有毒有害物质不合格;吸湿速干服装,主要不合格原因为吸湿速干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主要不合格原因为标识、机械安全、品质不合格;电饭锅,主要不合格原因为标识、电气安全、环保不合格。出口商品不合格率较高的有儿童伞,主要不合格原因为标识、机械安全、品质不合格;儿童滑板车,主要不合格原因为标识、机械安全、品质、有毒有害物质不合格;电动童车,主要不合格原因为标识、机械安全、有毒有害物质不合格;LED照明光源,主要不合格原因为标识、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品质不合格;仿真饰品,主要不合格原因为有毒有害物质不合格。

据悉,海关按照相关规定,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商品依法进行了处理,责令不合格商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整改复查,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商品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根据评估结果依法采取退运、销毁、技术处理等快速反应措施,同时加强对同类商品共性问题的跟踪抽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