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女神”减肥药含禁药西布曲明 消费者可向法院申报维护权益

2019-03-15 19:15 信网阅读 (136737) 扫描到手机

信网3月15日讯 “西布曲明”原是一种用于治疗肥胖症的药物,后因副作用大,有增加心脏病的风险,于2010年被我国明令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但近日,“西布曲明”却遭不法分子包装及添加,变身为“网红”减肥药,命名为“狐狸女神”。3月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一起民事公益诉讼侵权责任纠纷案,并发布公告提醒曾购买过涉案“狐狸女神”减肥胶囊的消费者,请停止服用,并及时向法院申报,提交购买涉案减肥胶囊的数量、金额、销售者、损失等情况及相关证据,以便民事权利得到优先保护。








(来源:青岛中院)

禁药“西布曲明”变身“狐狸女神”网红减肥药

信网了解到,西布曲明是中枢神经食欲抑制剂,服用者可能引起高血压、心率加快、厌食、肝功能异常等严重的副作用。而人体服用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药后,严重可致人神经紊乱甚至死亡。早在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宣布国内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但不少不法分子却将这款“禁药”添加在食品中,打着减肥药的旗号中在市场热销。而近日,青岛中院公告的这款“狐狸女神”网红减肥药中就含有“西布曲明”成分。

青岛中院公告表示,自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间,该案被告李某某通过网络从他人处购买了“纯中药私家秘方”散装减肥胶囊,并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公开销售。

另一被告兰某某先后多次通过微信在李某某处购买该散装减肥胶囊,并购买包装,自行将散装胶囊贴牌包装,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而被告刘某某帮助兰某某为此胶囊命名为“狐狸女神”,并从兰某某处低价购买,然后再微信朋友圈高价售出。

中院发布公告:消费者可向法院申报维护权益

因“狐狸女神”减肥胶囊含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西布曲明制剂。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述被告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各被告消除危险,追回已销售的假药并予以销毁;支付违法销售假药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在青岛市主流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

对此,青岛中院提醒曾购买过涉案“狐狸女神”减肥胶囊的消费者,请停止服用,并及时向法院申报,提交购买涉案减肥胶囊的数量、金额、销售者、损失等情况及相关证据,以便民事权利得到优先保护。

凡是药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批准文号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信网,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减肥产品根本就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减肥药品,也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从我们以往查获的违法减肥产品中,生产者只是往里加一些国家的违禁药物再加以包装,卖给想要瘦身的群体,抑制食欲从而达到减肥目的,比如“狐狸女神”这款产品中的西布曲明。这类产品会对食用者造成人体不同程度的危害,都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的产品。”

工作人员表示,具有减肥功能的药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批准文号,比如国药准字。而具有减肥功能的保健食品必须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与文号。“凡是没有批准文号的内服减肥品以及含有禁药成分的产品都是非法的产品。一经查实如涉嫌违法我们将移交公安部门,消费者如果发现非法产品可向监管部门举报或者向公安部门报案。”

信网记者 顾青青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目击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半岛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