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百昌乐店楼顶违建施工 综合执法局果断拆除获赞

2019-03-18 13:12 大众网潍坊·海报新闻阅读 (85848) 扫描到手机

大众网潍坊·海报新闻3月18日讯(记者于明效通讯员毛瑞金)日前,昌乐县综合行政局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百货大楼昌乐店楼顶有人在偷偷加盖违法建设。经多方调查、核实情况后,执法队员在属地街道和公安保障中队配合下,对该违法建设果断进行拆除,此举获得市民们纷纷点赞。日前,昌乐县综合行政局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百货大楼昌乐店楼顶有人在偷偷加盖违法建设。经多方调查、核实情况后,执法队员在属地街道和公安保障中队配合下,对该违法建设果断进行拆除,此举获得市民们纷纷点赞。

潍坊百货大楼昌乐店因故停业,房屋闲置,但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从未对该地段放松管理,经常利用人工巡查以及无人机巡查方式,对百货大楼及其周边进行巡查管控,确保不出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日前,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百货大楼昌乐店楼顶有人偷偷加盖违法建设,执法队员立即组织核查。在调查过程中,施工单位拒绝提供业户的相关资料,执法队员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业户到综合执法局接受处理。违法建设业户非但一直没有露面,且安排施工队伍继续抢建违法建设,被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再次发现。

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乡规划法律的尊严,3月15日,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宝都中队和综合执法二中队联合出击,在宝都街道及公安保障中队的现场配合下,对潍坊百货大楼昌乐店楼顶加盖的违法建设果断进行拆除。同时责令施工方联系业户将现场清理干净,恢复原样。过往市民对综合行政执法局此举纷纷点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坚持“零容忍”,做到“零建成”,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保障正常的城市建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