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干部任用条例在“破格提拔”方面新增一项限定:政治过硬

2019-03-18 15:58 澎湃新闻阅读 (119674) 扫描到手机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相较已废止的2014版《干部任用条例》,此次新施行的版本作了一些内容的修改、调整,包括在“破格提拔”方面新增了一项限定。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政治过硬”成为了破格提拔干部的新增前置条件。

2014版《干部任用条例》列明,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而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新版《干部任用条例》指出,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此外,上述条例在第二章第十条“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方面也作了改变。本次新增的表述为“注意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