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检察院依法对李勇涉嫌受贿罪案提起公诉

2019-03-19 07:53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28134)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玉凡 报道

本报3月18日讯 3月18日,半岛记者从城阳区检察院获悉,近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莱西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勇(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4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李勇先后利用担任莱西市水利局局长、总工会主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改制、承揽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