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 成功引才最高奖50万元

2019-03-21 09:40 YMG阅读 (83802) 扫描到手机

记者从烟台市人社局获悉,为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烟创新创业,我市在重金奖励高层次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的基础上,又出台政策奖励帮助引进人才的第三方机构和个人。

创新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

根据规定,在推荐引进高层次人才来烟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社会机构和个人可以申报奖励。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关键领域突破和科技创新需要,并由市外全职引进的四类人才之一。其中创新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市内缴纳社会保险。创业人才,须在烟创办科技型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5%以上,企业实际投入不低于50万元。引进人才来烟时间区间为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引进一个第一类人才奖励30万元

根据奖励标准,推荐引进第一类人才的奖励30万元,推荐引进第二类人才的奖励20万元,推荐引进第三类人才的奖励10万元,推荐引进第四类人才的奖励5万元。每次奖励每个社会机构或个人,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应事前与人才引进单位、引进人才本人沟通并征得同意后,填写《烟台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表》,准备有关申报材料。

去年83家用人单位获“伯乐奖”

在人才争夺战中,我市一方面重金奖励来烟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一方面重金奖励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的“伯乐”。2017年首次设立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同时,对年度引才工作突出的用人单位,授予卓越引才奖、杰出引才奖和优秀引才奖,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去年,我市共为379名高层次人才、83家企事业单位、18个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发放购房补贴、引才奖补和择优扶持资金2095万元,评选出人才引进伯乐奖获得者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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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重要国际奖项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等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翻译为“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

第二类:国家“千人计划”中除顶尖人才之外的入选者,“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等。

第三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入选者;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青年专家,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外专双百计划”入选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第四类:市“双百计划”人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市科学技术创新奖、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YMG记者 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