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眼看环保——环保小记者走进建筑工地看扬尘如何防治

2019-03-22 17:25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阅读 (87146) 扫描到手机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3月22日讯(记者 蒋甜)“建筑施工中产生扬尘是如何控制的,用什么办法能把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降低?”今天,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联合辖区工地举办“童眼看环保”建筑工地参观活动。带着这些问题,李沧区沧口学校的环保小记者团的学生在老师、家长和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走进了李沧区青岛融创都会中心项目工地,一起了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

还没来到工地现场,小记者们远远就看到工地门前的主路上都撒了水,青岛融创都会中心项目施工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樊经理告诉小记者们,通过洒水可以有效减轻进出车辆道路扬尘的排放。

走到工地门口,小记者们发现施工现场场界修建有高高的围挡,封闭施工现场,樊经理介绍,除了这些围挡,在建筑周围还布置了防尘网,既能有效地防止粉尘及扬尘的污染,又起到隔声的作用。

小记者们戴上安全帽走进工地现场,首先映入眼帘是洗车装置,“进出工地要带安全帽,拉土车为什么还要冲洗?”樊经理就小记者们提出的问题给出了答案,“拉土车通过冲洗,将车身特别是轮胎上的泥土冲刷下来留到工地上,减少了道路上的扬尘。

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设置洗车槽、三级沉淀池。沉淀池定期请人清理。车辆冲洗有专人监控,以一个月为周期定时检查。”

“老师,这个工地全是绿色的”一个小记者发现了工地防治扬尘的另一个奥秘,原来,工地裸露部分全都进行了绿色纱网的覆盖,建筑工地工作人员介绍不光是眼睛能看到的绿色,在管理方面也是“绿色”的,工地建立了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目标,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检、考核和评比工作,全程管理都体现“扬尘控制”的绿色元素。

在现场小记者们还参观了混凝土搅拌砂浆罐防尘棚等污染防治设施。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的执法工作人员告诉小记者们,改善空气质量需要方方面面、每个人的努力,除了工地要自觉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李沧区还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对辖区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进行责任分解,由各个部门落实到位,同时进行督查反馈,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宣教中心工作人员现场也教育孩子们自觉践行生态环保理念,带动家长们少开私家车、绿色出行等。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让社会和公众了解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承担起控制扬尘的主体责任,也让青少年认识到,人人都是大气质量改善的践行者,都应该为大气污染防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工作人员说。

链接:《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第一百一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