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设立“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 市级按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50%给予补偿

2019-03-22 19:14 大众网淄博·海报新闻阅读 (27743) 扫描到手机

大众网淄博·海报新闻3月22日讯(记者 胥孜婕 通讯员 董莹莹)近日,记者从淄博市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了解到,为鼓励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更好地支持服务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淄博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淄博银保监分局印发了《淄博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设立淄博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

“人才贷”是指由合作银行提供,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专门用于高层次人才或其长期所在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的无抵押、无担保信贷产品。“人才贷”贷款对象为在淄博市的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淄博市英才计划入选者或其长期所在的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合作银行针对同一在淄博市的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或其长期所在企业发放的“人才贷”产品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OO0万元,针对同一淄博英才计划入选者或其长期所在企业发放的“人才贷”产品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并严格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认定的标准执行。

据悉,通过建立风险补偿资金,对合作银行开展“人才贷”业务形成不良贷款的损失补偿,市级风险补偿资金按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50%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