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地锁拒不改正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019-03-25 08:27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50488) 扫描到手机

李沧交警对刚装上的地锁予以拆除。

文/半岛记者 尹彦鑫 图/半岛记者 张伟 通讯员 刘波 王伟伟 报道

本报3月24日讯 22日上午,李沧交警再次联合辖区城管,对东兴社区附近违法地锁进行本周第二次拆除。原来,21日下午,李沧交警接东兴社区居民举报,周一刚拆掉的地锁又装上了,对于这种前脚拆后脚装的违法地锁,李沧交警态度坚决:继续拆!

记者在现场看到,十几个崭新的地锁重新占据了停车位。还有居民在楼上就冲记者喊:“楼后面还有地锁!”居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亲眼看到路边地锁刮到过三四辆车,非常不方便。公共资源停车还是应该先来后到,车走了支起地锁,别人也没法停车。”交警和城管现场将新装的十余个地锁逐一拆除带走。

根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地桩地锁以及放置其他障碍物圈占道路、公共场地或者阻碍通行。在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或者放置其他障碍物圈占道路、阻碍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李沧交警李村中队民警刘书红介绍说,车位是公共的,不能据为己有。这已经是东兴社区附近第三次拆除地锁了,本周就已经两次了,交警部门将重点加大对该地段的巡逻力度,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对于拒不改正的,如有发现,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