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5亿元专项维修资金,7年只用了525万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咋这么“难”用?

2019-03-26 08:48 青岛日报阅读 (23646) 扫描到手机

累计高达98.5亿元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7年只使用了525万元。然而,在实际申请使用过程中,许多市民却感觉困难重重。如此多的资金得不到有效利用,究竟是哪里犯了“难”?

据了解,2012年3月1日起,青岛市购买商品房需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截至目前,我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已达98.5亿元,其中,被申领使用的资金为525万元,使用率只有万分之五。有人把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称为房屋“养老金”。然而,许多需要动用这笔“养老金”维修房屋的市民发现,缴纳房屋“养老金”时一分不少,但想申请使用这笔资金,远比想象的要困难许多,以致大部分市民只得自己掏腰包维修房屋。

“维修资金申请下来得一年半载,还不如自己花钱修。”市民肖先生(化名)家的屋顶出现漏雨,他首先想到的是自己2017年买这套二手房时,曾经缴了上万元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肖先生咨询街道办和物业得知,屋顶属于整栋居民楼的公共部位,可以动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但前提是必须要有楼上20多户居民的同意签字。“平时乘电梯上下楼,楼上邻居的长相都认不全,何况还要挨家挨户解释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楼顶漏雨情况、维修价格估算等细节,万一签字同意率达不到住户的三分之二,那就白浪费时间了。”肖先生最终放弃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自费900多元钱对屋顶进行了修缮。

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真就这么难吗?记者咨询了市北区开平路街道,工作人员查询了相关规定,表示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该由小区物业负责。记者随后咨询多家物业公司,得到的答复都是“到街道社区办理”。记者再次询问开平路街道,工作人员让记者咨询市北区房管二处。“百分之九十的居民都选择自己花钱维修。”市北房管二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楼顶、户外墙面等公共部位的维修,都可以申请使用该资金。由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涉及每个业主个人账户,因此在申请使用前,必须要征得单元内三分之二业主的签字同意。工作人员表示,让不是自己家漏雨的邻居签字同意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确实存在一定难度,由此导致百分之九十的居民放弃这项维修资金申请。

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街道办事处应该负责居民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相关工作。根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如房屋已经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经有利害关系的户数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使用。

一边是屋顶漏雨亟待维修,一边是必须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的规定程序,让许多急于维修房屋的居民“知难而退”。这样的矛盾,国内其他城市是如何破解的呢?记者查询发现,杭州市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时,如遇屋顶漏水等急需维修事项,可走应急使用流程,无需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只要公示期间无三分之一以上业主书面投诉即可通过。深圳市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深圳称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规定是,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即可申请使用,如果同意的业主达不到半数,管理处认为有充足理由使用,可由物业申请,经区住宅管理部门核准后使用。

根据相关规定,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标准是,有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133元,没有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51元。对于这笔资金,青岛市采取的是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的方式。从2012年3月1日至今,青岛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如何?记者就此致电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知记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不能随便查询。在记者坚持下,该工作人员表示要请示上级再作答复。1个小时后,一名林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青岛市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大约98.5亿元,申请使用的约525万元。对只有万分之五的使用率,该负责人解释称,是因为房屋的保修期在2到5年之间,大部分房屋还在保修期内。该负责人表示,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和使用情况,从来没有向社会公示过。而作为青岛全面对标的深圳,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中明确规定,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项目,由管理处每3个月公布一次。资金账目列明资金应用的项目、部位、费用支出及证明人、资金余额,并接受有关部门和业主的监督和质询。(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