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预订取消押金不退?律师:需根据合同处理

2019-03-27 16:30 大众网-沂蒙晚报阅读 (106484) 扫描到手机

“承诺婚礼中使用气球装饰,现在却要收费,取消预订1000元押金却不给退,太气人了。”22日,家住临沂市莒南的林先生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

据林先生介绍,2019年1月份,他在位于莒南县嵋山路一婚纱店交了1000元押金,用于举办婚礼。林先生说,当时交纳押金时,他特地询问了一下对方,婚礼现场是否有气球装扮,“当时工作人员说有气球装扮,都是免费使用的,感觉挺好的,我们也就没在意。”

林先生告诉记者,随着婚期临近,3月10日,他再次来到该店对接婚礼事宜,却被告知使用气球装饰需要再交纳500元。“说好的婚礼费用总共是2000元,气球免费使用,我们才同意的,现在却出现了这个情况,我们肯定不愿意。”林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多次沟通,对方仍不同意免费,他决定退订,但是之前交的1000元押金婚纱店却一分不退,“说好的承诺不兑现,本身就是欺骗,按理说应该及时解决,对方却称预订的婚礼如果随意退,会给店里经营造成损失。婚礼是在月底,还有好几天,也还没准备,怎么可能对店里造成损失?多次沟通,对方就是不予退还,太霸道了。”

随后,记者根据林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该婚纱店,听完情况介绍后,其王姓负责人表示,预订婚礼并交付押金后,因个人原因取消属于对方违约,不予退款。“我们从没有承诺过免费使用气球,而且该客户当时交纳的是定金,双方的约定上写得很清楚,单方造成的定金不退,这是其个人原因造成的,属于违约。”

该负责人称,当时预订时,该客户看完介绍后,感觉可以,才交纳的保证金,把这个婚礼定了下来。“既然客户定下来了,我们就得准备,包括主持人、摄像及现场的材料。”该负责人说,所有的都准备好了,客户突然要增加气球装饰,“以前约定里是没有的,1月29日,该客户看到店里工作人员朋友圈有发的气球装饰,就过来询问是否可以增加。客户有要求,我们肯定同意,但这种气球我们做不了,需要订购,所以要增加费用,但该客户就不愿意了。不是我们不给弄,确实需要费用,而且该客户预订的时候,我们就说明白了,如果取消预订,保证金不退,因此1000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

律师说法:

对此,律师姜涛称,定金和押金不同,如果支付的是定金,当事双方可根据“定金罚则”解决,即支付定金方违约,定金不退,若收取定金方违约,则需双倍退还定金。押金则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具体的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本案中出现违约时,需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没有书面约定的,根据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多少定责。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消费者又在合理的时间提出,对方没有造成损失的,押金可以退还。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