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每年评选“十大优秀民营企业家” 奖励10万元

2019-03-28 15:58 大众网聊城·海报新闻阅读 (38606) 扫描到手机



大众网聊城·海报新闻3月28日讯(记者 程洽洽)3月28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海波就全市“1+5”财政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作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介绍,“1+5”财政政策支持包括各县(市、区)、产业集群和园区和企业在内的三大对象,其中每年评选十大优秀民营企业家,奖励10万元。

据了解,“1+5”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系列财政政策,总体思路是以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为统领,以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通过完善财政体制、创新财政政策、集聚财政资源,为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有力保障。

任海波说,“1+5”财政政策的第一个支持对象是各县(市、区),重视激发各县(市、区)领导干部抓落实的积极性,建立与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挂钩的转移支付分配机制,根据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对县级财政直接予以分档奖励,形成了哪个县(市、区)动能转换越快、成效越大,其得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越多的激励机制。

第二个支持对象是产业集群和园区,重视激发产业集群和园区的积极性,对《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确定的聊城10个重点园区,开展以“亩均税收”为主的税收贡献评价,市财政对进入全市税收贡献评价前3名的园区给予奖励。支持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市财政对每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300亿元的产业集群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三个也是最大的一个支持对象是企业,重视激发实体企业和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加大领军企业培养力度,选取“九大”产业集群中支撑带动力强的企业,参加省级项目库遴选,财政部门按照省级奖励资金的30%再给予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省级“隐形冠军”“独角兽”“瞪羚”和“创新优秀”企业,市财政分别按照省级奖励资金的30%再给予一次性奖励。

于此同时,还包括对企业家的支持,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家培训和评选活动,实施企业家培养计划,定期组织重点企业负责人到国内外学习交流,2018年安排经费300万元。每年评选“聊城市十大优秀民营企业家”,每人给予1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在党内表彰时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