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法检“两长”同堂审理扫黑除恶案件

2019-03-29 11:28 德州日报阅读 (113362) 扫描到手机

3月28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上诉人宋某明和原审被告人白某梅、李某建、夏某平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二审涉恶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孟祥刚担任审判长,与员额法官李进生、李朝辉组成合议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晓东依法出庭履行职务。本案庭审过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同步直播。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玖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洪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邵浩浩,市政协副主席马传先现场旁听了庭审。本案作为全市法院2019年度庭审观摩“大练兵”活动的首起观摩庭,全市两级法院400余名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通过视频进行了观摩、学习、评议。

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认罪态度,分别判处八个月至四年三个月有期徒刑,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去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德州市委高度重视,明确方向,强化措施,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院长带头主审涉黑涉恶案件,充分体现了依法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