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监狱还能“吃低保”?办理人员称不知申请人在服刑

2019-03-30 07:33 中国纪检监察报阅读 (22315) 扫描到手机

“覆盖全区17个乡镇(街道),走访2287户2588名低保对象,约谈323人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对不符合条件的192户266名低保对象予以及时清退,责成相关街道全额追回低保金。”3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向区纪委监委提交了低保工作专项整治的情况报告。

“这轮由个案引发的全面整治行动有效查纠了基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细不实、失职渎职等问题,给低保经办人员敲响了警钟。”海曙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张旺表示。他所说的个案,就是不久前该区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当事人服刑期间违规领取低保金案件。

时间回溯到2018年7月,海曙区段塘街道纪工委在扶贫领域专项督查中发现,本辖区低保户陈某在服刑期间仍享受低保待遇。

经初核后,2018年8月,段塘街道纪工委成立审查组,通过调取陈某的犯罪档案资料,调阅社区低保原始资料、街道社保大厅相关资料等开展审查,并多次找当时负责社区办理低保的社工刘某谈话了解相关情况。

“请你写一下陈某的名字。”谈话一开始,审查人员就要求刘某先在纸上写陈某的名字。随后,审查人员拿出了一张陈某的低保享受期满重新申请材料,上面陈某的签名字迹与刘某在纸上写下的字迹一致。

“陈某在申请材料上的签字为什么有你的笔迹?”审查人员问。

“因为在整理陈某的重新申请材料时发现部分原始资料丢失了,我为了图方便就自己签了陈某的名字交上去了。”看到审查人员拿出的材料,刘某垂下了头。

“据我们了解,办理低保享受期满重新申请的时候,陈某正在服刑,他的手续是怎么办的?”

“是陈某的姐姐代办的。”

“由陈某姐姐代办合规吗?”

“不合规,按照规定,只能本人或其监护人才可以办理。之前我曾多次电话联系陈某但都没有联系上,后来陈某姐姐来社区说陈某在外地不方便回来,委托她代办手续,我想着陈某可能真的不方便,他姐姐代办也没什么大问题,就同意了。”

刘某不认真履行职责、糊弄了事的工作作风逐渐暴露出来。随后,审查人员继续问道,陈某“ 吃牢饭”时候还能吃“ 低保”?

本以为刘某是故意违规为陈某办理低保,但让审查人员意想不到的是,刘某回答说:“肯定不能享受,只是我当时不知道陈某在‘吃牢饭’……是我糊涂。”

经查,刘某因玩忽职守,在办理陈某低保享受期满重新申请审批工作中,未仔细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违反规定允许他人冒名代办申请手续,其中一份代办手续资料中刘某代为签字,导致陈某在服刑期间违规享受低保待遇共4704元。目前,违规发放的低保金已全额追回。

“社区工作人员本应该去一线核实情况,但刘某却坐在办公室多、上门入户少,导致对低保对象动态信息不了解,而工作上的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陈某这种服刑期间仍享受低保救助的情况。”审查人员说。最终,刘某因玩忽职守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