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掉墙皮、私搭乱建……湖光山色这些问题,谁来管管?

2019-04-01 16:49 半岛网阅读 (41287) 扫描到手机

文/图 半岛记者 潘立超

近日,多位市民拨打半岛都市报热线96663反映称,位于市北区的湖光山色小区存在私自占地以及高层外墙掉墙皮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记者实地探访后发现,这些问题确实存在,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由经理表示,这个小区已经建成十多年了,他们物业刚刚来不到两年,物业也想解决这些问题,但是一方面这个建筑已经过了保修期,原来的开发商城建集团已经找不到具体负责人了,另一方面如果完全彻底修好的话,资金也不是一个小数,这个钱由谁来出也是个让人头疼的事情。

现场:高层墙皮掉落引人忧

记者来到湖光山色小区后发现,小区内有私人搭建的小房子,类似于储物间用于放置杂物,小房子的四周实木板拼制而成,简单粗糙。除小房子外,记者还发现了一些私自设置的铁栏杆,铁栏杆围了一圈,围成了一个小庭院。

除了私自圈占公共用地的现象外,居民还反映了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该小区内靠近同乐三路的一座高层楼外的瓷砖出现了掉落现象,在楼下能看到少许墙皮掉落的碎片,有的是马赛克,有的是墙皮。记者路过这座楼时,正好有几位老人结伴从楼底下经过,边走边说着关于墙皮脱落的事情,没有人管,每次路过都很担心:“这个地方掉墙皮挺长时间了,但是一直都没人管,真的是挺让人担心的,现在风这么大,一吹就下来,前些天还有车被砸了,也不知道怎么处理的……真的是希望尽快给修修这里的墙皮。”

物业:历史遗留问题难解决

对于居民们的担忧,记者随即对该小区的物业进行了采访,物业负责人由经理表示,墙皮瓷砖脱落是历史遗留问题,物业也在想办法解决:“这个小区是2004年就建成了,开发商是青岛城建集团,当年有的高层外墙用的是马赛克和瓷砖,经过多年风吹雨淋以及建筑工艺等原因,墙皮掉落也见怪不怪。我们公司是2017年才入住的,我们这边联系开发商,但是城建集团分很多公司,现在也找不到具体的负责人了。而根据相关规定,这个建筑也已经过了保修期。我们也曾经想申请外墙保温,但因为这个小区已经做了室内保温,还不符合相关政策。这里的外墙要是想彻底修好,资金不是一个小数目,粗略算下来就要几十万到上百万,问题就是这些资金由谁来出。”

记者试图联系当时的开发商青岛城建集团,但记者按照网络搜索以及114查询的青岛城建集团电话打过去,接线人员表示他们虽然也叫青岛城建集团,但并不是负责盖楼的那个公司,对于湖光山色的相关情况他也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应该找谁对接此事。4月1日,记者又联系了城建集团企划部,其中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湖光山色小区他们是开发商,但是对于此事如何处理,他也不知道。

记者联系了该小区所在的浮山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王女士表示,这件事情之前曾有居民反映过,从街道到社区都很重视,但是因为高层掉墙皮的不仅仅是一个楼,几个楼全都要修的话,维修资金数额太大,不是一个街道或者一个社区就能解决的,街道方面的相关领导也曾经到小区当中进行座谈了解情况,并且将问题汇报给了上级部门:“有的楼没有维修基金了,有的楼因为漏雨居民已经自费重新做了防水,我们也在集思广益,看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此事。”

律师:如果砸伤人应由该楼全体业主赔偿

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郝红艳律师表示,小区建成15年之久,早已超过开发商的质保期,因此不能向开发商主张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物业对小区共有部分出现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应当及时消除隐患。外墙皮出现脱落的问题,小区负有排除隐患、维修的义务。若物业未能及时维修、排除安全隐患,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失的,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墙体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无法确定侵权人的,应当由该楼的全体业主给予赔偿。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综上,建议小区居民通过业委会向小区物业公司提出修理墙体的要求,物业公司若不及时修理,发生的损害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如果物业在修缮时存在资金问题,只能由业主分摊或者等待相关部门财政拨款。另外,除墙体脱落外,其他坠落物体造成损害,若不能确定侵权人,应当由全体业主承担责任。因此律师建议:居民应加强安全意识,发现问题尽快向有关部门反映,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