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欺骗、胁迫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青岛市中院副院长提醒市民谨防“套路贷”

2019-04-03 14:02 半岛网阅读 (72395)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谨防“套路贷”,请认清这几个套路

半岛记者 王丽平

近年来,随着民间借贷渐趋流行,出现了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套路贷”。那什么是“套路贷”犯罪?“套路贷”犯罪有哪些表现形式?在青岛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青岛“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上,青岛市中院副院长田孝民做出了解答。田孝民说,近年来,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套路贷”犯罪日益猖獗,这里有圈套,也有一定的路数,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妨害司法公正,应该说社会危害日渐突出。

“套路贷”一般表现为犯罪分子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或者与被害人进行相关口头约定,制造资金给付凭证或证据,制造各种借口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偿还”虚高借款,恶意累积债务,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进而通过讨债或者利用其制造的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各种手段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施压,以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合法财产的目的。

据了解,“套路贷”犯罪这个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一项,这是集团化,能够形成黑社会对于人民群众的财产构成非常大的侵害,恶意的推高债务的数额,可以让人倾家荡产,公安机关对于打击套路贷犯罪高度重视,青岛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对隐藏在新领域、新业态背后的黑恶势力,特别是危害严重的“套路贷”等新型黑恶势力开展了集中打击。

截至3月份,全市共打掉涉嫌“套路贷”黑恶犯罪组织团伙16个,抓获142人,破获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案件293起,查获涉案资产1.77亿余元,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如,即墨分局打掉的付某凯涉黑组织案、平度市局打掉的卢某刚涉黑组织案,这都是涉及“套路贷”。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按照公安部、省厅的统一部署,将严厉打击“套路贷”新型黑恶犯罪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举措和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完善办案机制,进一步细化相关的政策标准和法律依据,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主动发现和精准打击的能力水平,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彻底予以铲除。

如果有受害人可以提供线索,请拨打110举报,公安部门将坚决打击。请广大市民,不要相信无抵押贷款、手续简单的贷款,这些可能往往就是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