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尊崇英雄成为社会风尚,让英雄精神点亮人心

2019-04-04 08:12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08960) 扫描到手机

文/史奉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英雄的公然诋毁,于情难恕、于法不容。依法惩治错误言行,捍卫英雄尊严,是激浊扬清的正义之举。让尊崇英雄成为社会风尚,让英雄精神点亮人心,这是我们最深的敬意,更是全社会的责任。

3月30日晚,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立尔村发生的森林火灾,已致30名灭火者全部遇难。灾难发生后,一位微博账号为“龙卷风等你”的网民,在网上辱骂火灾救援消防员与受灾群众,引发网友声讨。4月2日,违法人员尹某某已在福建泉州被抓获并刑拘,其账号被封停。4月2日深夜,应急管理部官方账号发文怒斥“人渣”。(4月3日新华社)

众所周知,消防职业是和平年代最危险的职业之一,其守望岁月静好的“最美逆行”值得所有人敬仰。30名年轻灭火队员不幸殉职的消息传来,悲痛与惋惜之情溢于网络,人们纷纷向英雄致敬。当英雄的遗体运抵西昌时,不少市民和志愿者自发走上街头,迎接英雄回家。然而,却有少数心怀叵测的人大放厥词,不仅实施地域攻击,甚至侮辱牺牲的英雄。毫不客气地说,这一引发公众愤慨的行为受到惩处一点也不冤枉。

通过网络实施的相应行为,与现实世界中具体的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并无本质区别。也就是说,不管是在微信群、朋友圈还是微博等网络载体上辱骂他人,都是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尤其是,由于网络具有传播的广泛性、受众的不特定性等特征,通过网络载体实施侮辱、诽谤的社会危害程度更重。一些辱骂言辞的传播速度,辐射范围往往不是行为人所能预见和控制的。从这方面来讲,通过网络辱骂、诽谤他人更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可认定为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而通过网络传播,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也属于寻衅滋事。此外,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可以说,善待为守护百姓安全、社会稳定而牺牲的英雄烈士不仅体现政府和社会的温度,更是合格公民应有的素养。肆意辱骂英雄烈士,进行地域攻击,不仅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更伤害其近亲属的感情,伤害公众的感情。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英雄的公然诋毁,于情难恕、于法不容。依法惩治错误言行,捍卫英雄尊严,是激浊扬清的正义之举。英雄们用生命诠释责任担当,令人感动和敬佩。让尊崇英雄成为社会风尚,让英雄精神点亮人心,这是我们最深的敬意,更是全社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