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院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全球仅剩3000多只的小天鹅,竟还被他们捕杀了52只

2019-04-04 14:30 长沙晚报阅读 (134611)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全球仅剩3000多只的小天鹅,他们捕杀了52只

为确保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从昨日起到10月底,全省各级法院将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为期7个月的“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专项活动。

当天,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2016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依法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2150件。其中,岳阳法院审理的涉洞庭湖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何建强等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十大交流案例,张家界法院审理的杨国先诉桑植县水利局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案入选2018年全国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1.全世界3000多只小天鹅 他们非法捕杀了52只

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汪积平、胡左武、张东风、张玉兴、刘玉兵、胡能书、刘计华及黄政清(已死亡)为牟取非法利益到洞庭湖捕猎小天鹅52只。黄政清、汪积平、胡左武负责用枪打小天鹅,3人共分得全部捕获小天鹅的60%左右;张东风、张玉兴、刘玉兵、胡能书、刘计华负责捡拾小天鹅,5人共分得全部捕获小天鹅的40%左右;张平辉帮助张东风销售小天鹅13只;李自平、颜俊宇、肖伏元、王志华、张跃辉、汪苍松分别从以上人员处购买1只到5只小天鹅不等。

“这些小天鹅是从别的地方迁徙过来的,全世界仅3000多只。”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专家对此评估后认为,小天鹅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极具生态价值。每只小天鹅携带着本种群的基础基因以及个体的特殊基因,由此构成该种群的遗传多样性,其复杂的基因结构是世上独一无二的,一旦消失将无法挽回。人为造成小天鹅种群数量的减少,直接影响着整个洞庭湖区生态环境的平衡,替代小天鹅来维持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稳定的费用巨大,无法用数字来统计。

岳阳市湘阴县人民法院一审、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时,对1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1年到1年有期徒刑,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除判决责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停止侵害、共同赔偿造成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外,还判决被告人在湖南省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判决被告人采取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对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慈场湖进行人工促进修复100亩,包括购买、种植旱柳250株,购买、种植黑藻、苦草等水草,管护3年等。

本案是近年来湖南省猎捕小天鹅数量最多、涉案人员最多的案件,也是湖南省第一起涉生态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目前,该案的审理已取得初步成果,小天鹅、斑嘴鸭、中华秋沙鸭等候鸟又回到了案发区域,呈现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景象,做到了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

2.露天焚烧过期药品 医药公司老板高管获刑

湖南长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锋公司”)负责人曹卫中与公司质量负责人张新龙、质量管理部经理李玲商议后决定,为节省处置费用,将需要处理的8.81吨过期药品运送至长沙县 梨街道一处工地直接进行焚烧、掩埋处理。在焚烧过程中,被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发现并阻止。

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长锋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6万元,判决被告人曹卫中、张新龙、李玲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6个月以及相应缓刑,并处罚金5000元至2万元。判决后,长锋公司等均不服,提起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3.危及大鲵自然保护区 采砂合同被判无效

张家界市桑植县水利局委托拍卖机构对桑植县澧水干流及南、中、北源等河流河道砂石开采权进行公开拍卖。在此期间,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函告桑植县水利局在自然保护区河段采砂行为涉嫌违法,要求终止对相关河段采砂权的拍卖。通过竞标,杨国先竞得刘家河花兰电站库区,在缴清100万元成交价及5万元拍卖佣金后与桑植县水利局签订了合同。杨国先为履行合同修建公路一条,造采砂船两套,先后向银行贷款两笔。杨国先向桑植县水利局申请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桑植县水利局以杨国先未按要求提交资料为由未予办理。

桑植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案涉合同无效,桑植县水利局返还杨国先出让款并赔偿相关损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4.占用公益林地40余亩 采石场完成复绿

2008年至2014年8月,长沙县江背镇乌川湖村赤霞走马峡采石场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非法扩大占用林地面积,进行露天开采片石,造成林地毁坏。经浏阳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鉴定,该采石场占用林地共计44.09亩,上述林地均为市级生态公益林。

长沙绿色潇湘环保科普中心作为环保公益组织提起公益诉讼,要求陈阳奎、吴伟明、长沙县江背镇乌川湖村赤霞走马峡采石场承担环境侵权民事责任,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依法支持起诉。

本案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过程中,在多方协调下,被毁坏林地由被告完成复绿,并经当地林业部门验收合格。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由被告抚育管护2年,并接受长沙绿色潇湘环保科普中心及社会监督。(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