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法系统将2019年确定为"政法队伍建设年"

2019-04-08 13:17 半岛网阅读 (42504)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今年是“政法队伍建设年” 岛城将建成这样的政法队伍

半岛记者 潘立超

近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的“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工作要求,青岛市政法系统将2019年确定为“政法队伍建设年”,以“抓班子、带队伍,强纪律、严作风”为主题,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全力锻造能够担当新时代重任的政法铁军。

近日,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开展“政法队伍建设年”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19年是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第一年,全市政法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在政治上、能力上、作风上、文化上、保障上全面提振起政法队伍的精气神,通过开展“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使全市政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明显进步,各级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明显提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公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高。

根据《方案》,“政法队伍建设年”自2019年4月至12月,分动员部署、检查整改、巩固提升、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组织实施,主要通过抓好政治建警、班子带警、素质强警、制度管警、文化育警、铁纪铸警、从优待警七个方面的工作,促进理想信念、战斗能力、履职能力、执法水平、队伍活力、队伍形象、内生动力七个方面的提升。具体措施包括:强化政治督察和政治轮训,深化拓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健全完善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管理机制,落实党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政法委员向党委政法委述职制度,完善、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推进学习型政法机关建设,依托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定期举办政法专题培训班,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用好职务职级并行、员额制等政策,开通特殊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立健全人才发现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针对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制度规范,全面深化“阳光政法”,依法加大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力度,建立科学管理机制、动态监督机制、有效问责机制,探索建立司法权力运行廉政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健全办案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深入推进政法文化建设,组织安排“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发展具有时代特征、政法特点、青岛特色的政法文化,培育能够在全国政法系统产生较大影响的文化品牌,加强与社会团体、文艺组织、艺术院团交流合作,借助社会文化力量,提升政法文化建设品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建立警示曝光和社会监督员制度,依托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加强警示教育,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治理;落实执法司法人员身份保障制度和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把优秀政法干警选拔到基层一线领导岗位,落实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制度,完善县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和正常增长机制,落实基层政法干警正常福利待遇,落实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相配套的保障政策,等等。

据悉,为切实加强对“政法队伍建设年”工作的组织领导,青岛市政法系统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区市也将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全市政法系统将通过广泛动员发动、组织领导带动、典型引路推动、检查督导促动等工作手段,全力推进“政法队伍建设年”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