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2015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
王清宪: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2019-04-12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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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宪主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时强调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宋远方出席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12日上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主题进行集体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读本等内容,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清宪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集体学习。
王清宪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正确把握当前国家安全形势,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有效防范、管理、处理国家安全风险。
王清宪强调,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顶层设计,落实方针政策,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安全能力建设,建设一支忠诚可靠的国家安全队伍,牢牢把握维护国家安全的主动权。
王清宪强调,要坚决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要以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设立四周年为契机,抓好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核心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