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早于17点,不晚于18点30分?小学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征集意见

2019-04-22 18:08 半岛网阅读 (4949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魏海洋

4月22日,山东多部门组织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是4月22日至4月26日。记者从征集意见中看到,山东要求全省小学都要在9月底前开展课后服务,每天的结束时间不早于17点,不晚于18点30分。

为解决群众接送学生难的烦心事、操心事,山东决定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山东多部门联合提出了征求意见。征集意见中提到小学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内容等多个具体项目。2019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课后服务全面开展,有需求的小学生全面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参照实施。

服务时间要求,上学日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不早于17: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一般不晚于18:30。服务内容要求,组织学生做作业,开展自主阅读、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游戏、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

关于服务形式,山东规定,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学生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采取“学校组织、班级汇总、统筹分组”的方式开展。课后服务由当地政府组织推动,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学校因地制宜设计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有需求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学校根据各班级统计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和学生兴趣特点,采取分类编组的方式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学生参加。学校应与家长、学生签订告知书,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签字,明确各方责任,告知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内容和接送学生时间。

各地师资力量、实施条件不足的,可通过发展社会志愿者、购买第三方人员和有办学资质机构的服务等方式予以补充。引进第三方开展课后服务的,成立由家长委员会、教师代表组成的准入评审小组,民主决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人员和机构,学校无偿提供场地及相应资源,降低运营成本。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场所、设施等资源支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山东特别要求,各地可按照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社会赞助等方式筹措经费。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全部免费。课后服务服务性收费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机构服务购买等其他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质量和成效情况,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收入分配倾斜。建立健全教职工评先评优奖励机制,将参与课后服务教研创新、工作量纳入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联系电话:0531-81916517;

2.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jjc@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