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岛检察院积极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实现办案质效双提升

2019-04-23 10:38 半岛网阅读 (68471)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尹彦鑫

2018年以来,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围绕做新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目标,积极探索培育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先后成功和解息诉了6起民事申诉案件,实现了办案质效的双提升。

自愿+合法

规范检察和解制度

结合办案实际,黄岛区检察院制定了《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办法(试行)》,将其作为推动民商和解工作的主要依据,按照自愿合法原则,从案件系统录入、风险告知等多方面规范民事和解工作。

据此,两名员额检察官分别搭配调解经验丰富的干警建立检察和解小组,重点探索办理检察和解案件。办案中,树立“和解优先、调抗结合”办案原则,将民商事案件监督职能由简单办案向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转变。

同时,积极拓宽和解案件范围,除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外,将民营经济经营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也列入和解重点,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2016年,张某某与丁某等4人因房屋租赁纠纷引起的两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后到了检察环节,办案检察官审查案卷后,按照全程检察和解新机制,及时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全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最终,当事人因房屋租赁纠纷引起的两起诉讼一次性和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五法”串联

理顺检察和解程序

“我们探索用‘法’‘理’‘情’‘案’‘联’串起整个和解过程。”检察官伊文君说。

以“法”为先,查明案件事实。管某某继承纠纷案中,因涉案房产和遗嘱年代久远,为查清案件事实,检察官多次到涉案房屋所在社区实际查看房产情况,并找到当事人的两位80多岁对遗嘱知情的长辈调取证言,为促进和解打下坚实证据基础。

以“理”为主,助力定纷止争。抓住当事人矛盾症结所在,从责任、事实、证据、成本出发,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理性对待比“斗气”情绪更有利于解决问题。

以“情”为重,打破和解障碍。管某某分家析产案是爷孙双方因拆迁权益分配引发的纠纷,经检察官耐心疏导,爷孙最终摒弃前嫌和解息诉。

以“案”为辅,启发和解思路。借助网络有针对性地选取类似案例,让当事人对照案件思考,增强对处理结果的认同感。

以“联”为力,合力做好和解工作。与区司法局会签《值班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工会、妇联、村(居)委员会的“助调”作用,合力做好和解工作。

无缝衔接

跟进检察和解效果

“感谢检察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是你们帮助我公公彻底了却了几十年的心事!”

2019年4月,房屋确权纠纷案申请人于某某委托儿媳专程到黄岛检察院,赠送一面“人民检察为人民,真心实意解民忧”的锦旗,对和解结案表示感谢。

于某某和其兄弟之间的房屋确权纠纷一案,检察官多次入户了解案情与诉求,经过多番努力,最终找到双方利益契合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针对无法当场履行的案件,检察官协调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同时做好和解调查笔录,书面落实案件办理程序、和解结果情况,并要求申诉人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撤回申诉申请,从程序上保证案件依法处理。

和解结案后,检察官会进行回访,及时掌握当事人对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同时,黄岛区检察院还出台了《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案件办理标准》,并与法院会签了《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办法(试行)》,实现检察和解与法院执行的“无缝衔接”,真正确保和解结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