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气知识:八条新居装修提示请您收下

2019-04-24 13:29 半岛网阅读 (49963)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安全用气知识:新居装修提示

  1、开放式厨房、客餐厅及卧室等禁止安装、使用燃气。

  2、装修遇到燃气管道时,禁止私自改装,应报备燃气公司,由专业人员移改。

  3、装修时禁止将燃气管道埋入墙内(地面), 燃气管道应暴露于室内,便于检修。

  4、请保持电源插座与燃气管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30cm)。

  5、燃气用具安装完工后,应由燃气公司负责点火试用,禁止私自点火试用。

  6、请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燃气具,必须具有熄火保护装置。

  7、燃气表(低挂表)上方禁止安装下水设施,以免水汽腐蚀表具,造成漏气。

  8、燃气热水器、采暖炉等设施须安装至厨房、阳台等通风位置;切勿安装在车库、地下室等密闭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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