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车被收分期服务费不给开发票 青岛华世通未作回复

2019-04-25 16:33 信网阅读 (95996)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客户购车被收分期服务费 再三要求才拿到发票

张先生在青岛华世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奥迪Q3轿车,发现在销售人员所列价格清单上,多了两项分别为分期服务费、分期手续费的收费项目,并且,店家一直不肯开上述两项费用的发票。这让他不禁联想到西安奔驰女车主被收取金融服务费一事,“我也没有享受到什么服务,收取这两项费用是否合理?”青岛华世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杨经理告诉信网(0532-80889431),愿意与客户沟通解决此事。

分期手续费及服务费不给开发票

2018年12月份,张先生在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蚌埠路上的青岛华世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看中了一款奥迪Q3轿车。按照张先生最初的想法,是准备全款购买的,但是当时销售人员强烈推荐贷款购买,并称这样的话优惠力度更大一些,提车也可以快一些。

听到这里,张先生也没有多想,就选择了贷款,“都是平头老百姓,肯定能多便宜一点就多便宜一点。”随后,按照销售人员的说法,交了13万元的首付,贷款10万3千元。

在提车那一天,拿到青岛华世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开发票后,张先生发现了问题,“发票金额是16万多,车的全款是19万1千元,刨除购置税外,还少了1万多元。”销售方解释称,没有将分期服务费、分期手续费、挂牌费以及GPS费用算上。

翻看购车前销售人员给列的预算清单,张先生发现,分期服务费为3000元,分期手续费为4120元,GPS为5000元,代办挂牌费为1500元。这让他不禁质疑,青岛华世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没有将上述费用列入发票,是否涉嫌偷税漏税?

为此,自提车起,张先生多次索要上述费用的发票,但是青岛华世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往后拖延,“开始说给我开生活类发票,后来又说开到一张发票上,都被我拒绝了。”在张先生的再三要求下,直至4月18日,才拿到上述费用的发票。

华世通未作出回复

近期,因为西安奔驰女车主一事,张先生联想到了自己被收取的分期服务费以及分期手续费,他提出疑问,青岛华世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收取这两项费用,是否也不合理?“我也没享受到什么服务啊,为什么要交这个钱?”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照片,信网看到了青岛华世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月18日开出的三张发票,名称均为经纪代理服务费,金额分别为4120元、3000元、1500元。

对于上述问题,青岛华世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客服部门的杨经理未对详细情况作出说明,只是称,张先生可以联系自己,大家坐在一起当面沟通解决。“遇到什么问题,我们都十分乐意与客户进行沟通。”

针对此事,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最近接到很多关于贷款买车被收取金融服务费的投诉,相关事宜正在调查中,至于如何处理,有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建议市民再遇到此情况,可以拨打政务热线进行投诉。

国家尚未出台专门针对金融服务费的法律法规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的王莹莹律师认为,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金融服务费”的法律法规。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一般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认定为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合同各方都具有约束力。《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因此,金融服务费并非法律所明确禁止,即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应当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即收取多少金融服务费应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因此,4S店必须开具分期服务费还有分期手续费的发票,否则就涉嫌规避监管和税收。

信网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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