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保险为举报人撑起保护伞

2019-04-26 09:41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97716) 扫描到手机

文/梅广

4月23日,南通启东市扫黑办和启东市公安局出台《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在全国首创由财政出资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人(证人)购买安全责任保险,凡因举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或为涉黑涉恶案件举证遭受打击报复导致人身伤亡,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每次事故最高赔偿5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最高赔偿100万元。(4月25日《江海晚报》)

启东市由财政出资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人(证人)购买安全责任保险,为举报人撑起了“保护伞”,消除了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对引导、激励群众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这样的做法值得借鉴,同时也启示相关部门,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时,也要为举报人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护,以此来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参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