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您探考|山东大学等10所高校综合评价招1575人 5月21日前报名

2019-05-15 18:53 半岛网阅读 (7555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魏海洋

5月15日,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今年共有十所高校试点综合评价招生,共招1575人,比去年多招生290人。今年的综合评价招生除了人数上的变化外,在志愿填报、考核等方面变化不大。

招生人数有增有减,山财增幅最大

2019年确定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10所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今年10所高校共招收1575人。其中,山东大学计划招生总人数200人,中国海洋大学60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120人,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70人,青岛大学200人,山东师范大学270人,山东科技大学180人,青岛科技大学190人,山东财经大学260人,浙江大学25人。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

去年省内的9所高校给出了1270个综招计划,加上浙江大学招收的15人,总数达到1285人。这样对比下来,招生人数比去年多了290人。我省实行本科综招以来,招生人数逐年增加,2017年10所高校安排综招计划是1026人。与去年对比,今年各校具体的计划数有增有减,也有的没有变化。山东大学招生人数比去年增加了20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比去年增加了30人,山东师范大学招生人数比去年增加了60人,青岛科技大学招生人数比去年增加了60人,山东财经大学比去年增加240人,浙江大学比去年招生人数增加了10人。青岛大学招生人数比去年减少了30人,其他高校人数未变。

符合条件都可报名,5月21日前完成

根据要求,已经通过我省当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试点高校报考要求应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设置前置条件,要将学生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研究型学习情况和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作为综合素质材料初审的重要内容和进入面试的必要条件。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和高校要求自主报考,如实提供相关报考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应于5月21日前完成。大多数高校要求在5月21日前完成报名,但也有的高校要求提前完成,在20日、19日前完成报名,具体要求不同,考生和家长需要及时查看高校招生简章。试点高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通过初审入围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

学校测试安排在高考后,浙大尝鲜体质测试

通过初审的考生有资格参加试点高校组织的考核。学校考核方式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或面试。按照规定,高校要建立相关人员专家师资库,并根据各环节工作需要随机抽取形成专家组,每个专家组须由5人以上组成,其中,在面试考核中,若设两轮以上测试环节,每个面试考核专家组须由3人以上组成。探索在素质测试环节,由试点高校组织体育测试,体育测试成绩作为考生入围的重要参考。记者注意到,浙江大学的招生简章里提到,学校将举行校园体验营,包括面试、校园体验和体质测试,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测结果将作为综合评价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

学校素质测试或面试工作应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各个高校的时间不同,考生和家长要及时查看简章。比如,山大笔试和面试安排在6月16日和17日。海大测试方式是面试,安排在6月15日至16日。试点高校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高校招生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和公司组织的相关活动,不得要求考生参加社会机构和公司组织的测评活动,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切实维护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测试或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提前批录取,只能选报一所高校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入围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该项招生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考生综合成绩由试点高校依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含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考成绩在其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两项在其中的占比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上述三项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试点高校须在招生章程中注明,考生和家长要仔细查看各个学校的报名条件和综合成绩占比。

省招考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各试点高校要将此规定明确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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