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惩罚性赔偿填平免费宽带“陷阱”

2019-05-16 08:51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63713) 扫描到手机

文/张淳艺

购买手机套餐,获赠免费宽带,这样的通信套餐实用又划算,给消费者带来许多实惠。然而,不少手机用户近日反映,自己一年前办理的免费宽带,到期后没有提示自动扣费。想要取消却困难重重,又是要求缴纳撤机费,又是要求归还全套设备。(5月15日新华社)

先是说好的到期提示爽约了,不少消费者在发现话费猛增后,才查询得知宽带已经到期并自动续费。想要取消宽带并不容易。同时,继续使用宽带也有诸多不便,手机套餐在规定时间不能降档,携号转网也会受到影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承诺到期提示,却直接扣费;只讲用户福利,不讲消费限制……免费宽带成为“收费陷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运营商之所以敢于这样做,底气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难以举证维权。所谓“到期提示”“自动取消”,大都只是工作人员的口头介绍,许多人在办理免费宽带时并没有签订文字协议。二是违法成本太低。即使事后发现较起真来,运营商通常只是取消了之,并不会退费或赔偿。运营商收一笔算一笔,稳赚不赔。

眼下,随着固网宽带和移动业务趋于饱和,手机套餐赠送免费宽带成为通信行业的发展趋势。不过,这一服务本应实现消费者和运营商双赢,不能纵容运营商夹带私货,暗设陷阱。对此,有关部门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同时,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注意保存证据,积极主动维权。对于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通过引入惩罚性赔偿提高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