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未按规定办理开工手续,青岛能源开源热电有限公司连接四个罚单

2019-05-17 11:24 半岛网阅读 (265081)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郭振亮

5月17日,记者了解到,由于四个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青岛能源开源热电有限公司连续接到建设管理部门开具的罚单。

【罚单1】

其中,青建公用罚[2019]第0002号显示,青岛能源开源热电有限公司施工的青岛乾豪国际广场(银座中心项目)一次网供热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依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款,处罚幅度为一般违法情形,建设管理部门对青岛能源开源热电有限公司的处罚为:给予警告,处2万元罚款。

【罚单2】

青建公用罚[2019]第0003号显示,青岛能源开源热电有限公司施工的联兴花园南区和B1地块供热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依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款,处罚幅度为一般违法情形,建设管理部门对青岛能源开源热电有限公司的处罚为:给予警告,处2万元罚款。

【罚单3】

青建公用罚[2019]第0004号显示,青岛能源开源热电有限公司施工的徐家东山同德花园供热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依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款,处罚幅度为较重违法情形,建设管理部门对青岛能源开源热电有限公司的处罚为:给予警告,处3万元罚款。

【罚单4】

青建公用罚[2019]第0005号显示,青岛能源开源热电有限公司施工的徐家村改造项目商品房安置房A7A8号供热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依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款,处罚幅度为一般违法情形,建设管理部门对青岛能源开源热电有限公司的处罚为:给予警告,处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