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业主,物业用房有房产证吗,到底归谁所有?

2019-05-20 16:29 半岛网阅读 (84661)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郭振亮

“我一直有个问题不太理解,物业用房怎么想用哪里用哪里?这些物业用房不应该公示一下,到底归谁所有吗,是不是归业主所有呢?”家住青山路的市民提问说。

按照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配套建筑与设施设备,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工程标准进行建设。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建筑应当依法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面积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配置,最少不低于一百平方米;

(二)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等正常使用功能。

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用房中调剂,其建筑面积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由建设单位无偿提供,属于全体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