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隔一个月 青岛农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再遭银保监局处罚

2019-05-24 15:43 半岛网阅读 (107378) 扫描到手机

5月24日消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银保监局),发布最新一批行政处罚名单显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因违规行为于近日收到银保监局罚单。

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显示,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张才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给予其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的处罚决定。

值得关注的是,青岛农商行并非今年首罚,就在上个月,青岛农商行因并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处以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此外,媒体在此前的报道中曾直指青岛农商行的不良贷款处置存疑。

据报道,青岛农商行IPO过程中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显示的青岛农商行前20笔不良贷款债权转让情况中,只有1笔不良贷款已经完全减值计提,另外19笔不良贷款有14笔仍直接以贷款的账面原值甚至是溢价转让给受让方。

同时,上述20笔不良贷款债权转让中,有17笔的受让方是与该行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企业,占比高达85%。据此,青岛农商行也被指或涉嫌通过存在于不良贷款债权转让中的关联交易虚增利息收入,以实现对净利润的调节。

据悉,青岛农商行是以新设合并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省内第一家在整合全市农村信用社基础上组建的农村商业银行。2019年3月26日,青岛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