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 2019立法工作计划发布,市政府喊你来提建议

2019-05-24 15:44 半岛网阅读 (76374) 扫描到手机

5月24日下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青岛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万振东同志,就《2019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进行发布。

为做好计划的编制工作,青岛市于2018年下半年向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征集2019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建议;征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意见;在青岛政务网、青岛政府法制网刊登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市司法局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征集到的项目建议进行了研究论证并进一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了《计划(汇报稿)》,日前,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相对于往年,今年的立法计划发布时间较晚,主要是为适应机构改革的需要,以便于更加准确的确定立法事项和责任单位。

《2019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主要内容

2019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分为地方性法规项目和政府规章项目两大类。

对于地方性法规项目,《计划》是对需要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项目,确定送审时间和责任部门,以保证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政府规章项目分为送审项目、适时送审项目和调研项目3大类。送审项目由责任单位按照《计划》确定的时间完成起草任务,经市司法局审查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力争本年度出台,包括修订《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修订《青岛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及制定《青岛市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4件。适时送审项目由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进度适时送审,包括制定《青岛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青岛市证明事项管理规定》、修订《青岛市妇女儿童保健管理暂行规定》《青岛市实施办法》以及制定《青岛市有轨电车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等5件。此外,还将根据机构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优化等需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修改或者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适时修改或者废止相关政府规章。调研项目是需要开展立法调研论证的项目,条件成熟的,可以按程序提交审查,包括《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青岛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青岛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等10件。在计划安排上体现了送审一批、储备一批,以充分利用好立法资源,保证立法工作连续性。

明确责任单位和送审时间

为了保证计划的落实,计划项目明确了责任单位和送审时间,要求责任单位按时完成计划任务。市司法局将加大对责任单位的督办指导力度,积极协调推进,确保计划的完成。目前,修订《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修订《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制定相关规定的同时,年内将进一步开展法规规章清理,淘汰制度上的“落后产能”,全面释放制度红利。为做好清理工作,我们已经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单位对与开放政策不符、与机构改革相关、不符合市场化、法治化改革要求的文件进行清理。近期,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攻坚作战,先行对一般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根据立法程序,对法规规章进行清理。通过清理,进一步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推进市场化、法治化改革,优化我市企业发展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政府立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市政府不断完善开门立法制度,制定并落实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全面提升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年内还将对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予以调整,吸引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点对点的为我们政府立法提出更多更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畅通民主立法渠道,打通民意反映的“最后一公里”。

市政府热切期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无论是在立法项目的确定,还是具体制度、措施的制定上,都能积极献言献策,促使政府立法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为实现法治政府奋斗目标而共同努力。

各界和市民群众意见建议可发至市司法局有关信箱faguierchu@qd.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