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法院:延伸审判职能 促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019-06-07 22:34 半岛网阅读 (125412)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玉凡

近年来,即墨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细化服务措施,把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作为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日,即墨法院蓝村法庭针对审理赊购成品鞋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及调研中发现的一些法律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这些法律问题影响着鞋企及当地经济的发展,为增强制鞋行业风险防控意识,振兴蓝村传统制鞋业,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们结合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蓝村法庭庭长张国先表示。

据悉,实践中,买卖双方往往出现以下问题:买卖合同签订不规范;制鞋企业货款结算不规范;成品鞋物流运输过程不规范等,这些问题是事后引发纠纷的重要隐患。鉴于上述情形,蓝村法庭建议:

一、加强行业规范,鞋企与成品鞋批发商在采购赊销时务必订立购销合同,敦促合作期的批发商出具欠条或者载明数量单价的发货总量说明单,认真仔细落实好批发商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对已欠款的批发商,及时起诉保全,通过法院进行财产查控,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强物流托运企业的监管,敦促物流企业建立有档可查的物流信息,完善明确货物托运单内容,落实收货人实名收货制度。

三、加大对制鞋企业的法律培训力度,要通过加强培训,提高鞋企的证据意识、风险防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四、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不良批发商黑名单制度,让鞋企经营时对不良批发商有所了解,经营洽谈时提高警惕,减少经营损失。

蓝村法庭还专门为企业拟定了合同模板,供企业签订合同时作为参考,以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