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青岛949家服务业企业共获得1.01亿元专项奖励

2019-06-14 11:45 半岛网阅读 (62200)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娄花

6月14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统计等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对949家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行专项奖励,市、区两级财政奖励资金合计达1.01亿元。这是近年来本市服务业领域首次大规模对企业进行的奖励,其中80%是民营中小企业,不少企业是本市业态模式创新的典型代表。目前,市级财政奖励资金已拨至各区、市政府,近期各区、市将按程序陆续发放至企业。

本次奖励是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青发〔20l7〕14号)要求,旨在引导中小服务业企业纳统成为规模以上企业(即“小升规”),鼓励外地企业在青岛设立的分公司转变为子公司,成为属地法人企业(即“分转子”),支持服务业规模化、企业集团化发展。经市、区两级政府主动到企业上门服务,发展改革、统计等部门采取“两上两下”的形式对企业情况反复核对,并通过大数据比对剔除了失信被执行人,最终确认拟奖励企业名单。范围包括:933家2017年纳入统计范围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5家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4家首次超过50亿元、7家首次超过3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3家首次入选 “山东100强”的服务业企业。

此次奖励资金的兑现,既是本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工作,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兑现政策承诺的具体举措。为进一步支持企业积极纳统,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l8〕47号)要求,2018年起财政将对新纳统企业的奖励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相关企业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