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20条新政助力双招双引 项目全周期扶持

2019-06-26 07:55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99491) 扫描到手机

制图/徐兴

半岛记者 肖玲玲

对新引进的外资总部型企业,最高奖励1亿元;对新引进的内资总部型企业,给予最高4000万元奖励;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最高奖励1.5亿元;对毕业生住房生活的补贴在青岛市级基础上增发生活补贴,其中,硕士研究生200元/月,博士研究生300元/月……6月25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关于促进“双招双引”二十条政策》,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

这二十条新政对项目落地、经营贡献、引荐人、用地用房、投融资、人才招引等六大领域进行清单式政策扶持,构建“2+14”(2大战略产业集群+14条重点产业链)产业体系,吸引更多高端人才投资兴业。这是该区落实青岛市委号召在全市迅速发起15个重点攻势,特别是“双招双引”攻势的具体行动,将推动西海岸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助力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

另外,对项目的全周期扶持是此次新政的一大亮点。“二十条新政”覆盖了从项目落地、建设到投入运营的各个环节。其中,对新引进的外资总部型企业(含增资项目),最高奖励1亿元;对新引进的内资总部型企业,最高奖励4000万元。海洋新兴产业等重点战略产业,将按照1.2倍系数予以奖励。此外,航运物流贸易、现代金融、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项目也将享受相应的资金扶持。

与此同时,“二十条新政”还对企业经营发展贡献以及投融资进行了奖励。重点产业项目自投产运营第1个完整年度起,给予其区级地方贡献前3年100%、第4和第5年50%的奖励。鼓励引进天使基金、风投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最高奖励2000万元。基金投资新区内企业并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不设上限。

好的项目离不开人才的集聚。“二十条新政”着重对高级管理人员、高层次人才进行奖励,对毕业生住房生活给予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地方贡献100%的奖励,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世界水平科学家、中国两院院士及发达国家院士等,视人才层次分别给予50万元~600万元生活补贴;对由其领衔的团队项目,给予300万元~1亿元项目综合资助。

“二十条新政”对毕业生住房生活的补贴,在青岛市级基础上进行了完善提升。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同时,增发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200元/月,博士研究生300元/月。为鼓励青年人才在新区创新创业,按硕士10万元、博士15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