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修订,力争纳入明年立法计划

2019-07-19 19:22 半岛网阅读 (98488)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李晓哲

7月19日上午,青岛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本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采取了电视和网络直播。会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勇作了关于本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高愈琛、蓝海华、董和平等6位委员和1名全国人大代表、1名省人大代表分别就本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询问,副市长刘建军到会听取意见并作表态发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到会应询。

宋远方指出,物业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是老百姓的“眼前事”“身边事”。近年来,本市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物业管理涉及到多方利益主体,涉及到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容易积累和产生问题,这就需要各方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以市场化、法治化的思维和方式推进问题解决。

宋远方强调,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事项,深入调研听取群众与物业公司的意见建议,力争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为本市物业管理提供可依照、可遵循、便于执行的法律保障;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敢于正视矛盾问题、敢于担当负责,依法依规把各自的职责落实到位;街道办事处要发挥好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做好教育引导和协商协调工作;物业公司和广大业主要强化市场化、法治化理念,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循物业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希望通过各方主体的共建、共治、共享,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物业、人人参与物业、人人支持物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高物业服务管理的质量,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张锡君、邹川宁、张大勇、刘圣珍、杨鹏鸣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市人大常委会、政府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市民代表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