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办法》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

2019-07-21 17:46 半岛网阅读 (7867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娄花

船舶产品结构复杂、价格昂贵,一条船舶的价格从几千万到几十亿不等,因此船舶建造行业是资金极度密集的行业,同时受国际宏观经济影响密切。7月21日,记者采访获悉,为规范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行为,拓宽造船企业的融资渠道,促进全省船舶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适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开展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相关活动的山东省船舶工业企业,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

《办法》中明确了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涉及相关部门的职能、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具备的条件及主要程序、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