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后快递放不放快递柜将由消费者决定

2019-07-22 17:09 半岛网阅读 (102822)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丽平

近日,国家邮政局官网发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要求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投递快件后应及时通知收件人,也就是说快递放不放快递柜由消费者决定。那目前青岛的快递投递现状如何呢?7月22日,记者走访岛城的部分快递柜发现,大部分快递是被“自动“投放在智能快递柜。

取件延误被要求缴滞纳金

“上个周末我出去玩了两天,周五晚上刚到机场,就收到短信,我的两个快递到了,但当时时间紧没来得及管,等我周日回来,去快递柜取件时,却被要求交两元的滞纳金。”家住哈尔滨路附近的周女士告诉记者,7月21日,她遇到了一件不愉快的事。

“我的收件地址明明写的是我家,快递员在没有给我打电话征求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快件放到快递柜,所造成的损失,不应该由我来承担吧。”周女士有些气愤,虽然钱不多,但这个钱本不应该交。

随后,周女士拨打申通快递青岛客服电话,客服给出的答复是,周女士可与快递员沟通,让快递员取件后再次派件,周女士可再次取件,这样就不用交滞纳金。周女士说,事情虽然最终解决了,但是耽误了她的取件时间,如果快递员能直接送货上门,她回家的当晚就能打开快递。

与周女士经历相同,很多人反映,以前快递都是送货上门签字之后才能完成签收,现在一般直接放快递柜了。以前快递员还会打电话问问快递放哪里,现在没有电话直接就短信通知取件,而有时候短信会被拦截,或者没看见,之后再联系快递员,再投再取,就会造成时间上的浪费。

周女士说,以前也遇到过自己不在家,快递来了的情况,正好可以放在快递柜,确实很方便,但一旦遇到延误的情况,就会很麻烦。

大型快件让最后一公里成负担

除了取件延误,有些市民也遇到快件难取的情况。周女士说,有些大件快递不好放进快递柜,有的快递员就会硬塞进去,拿出来很费劲。有一次她买了一个电饭锅,快递员将快件投放在快递柜最上面一个大件格子里,周女士个子小,根本够不到上面的格子,等她好不容易找来椅子,却发现,由于箱子高度和快递柜柜口差不多大,快件直接被卡住了,完全拿不出,她只好求助一同取件的一位男士,帮她将快件拽了出来。

与周女士年轻力壮不同,很多老年朋友也遇到快递被放快递柜的情况,更加束手无策。今年58岁的陈华玉是清江路附近某小区的居民,由于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她的女儿经常在网上为她买东西,包括水果生鲜等。有一次女儿在网上为她买了一箱莱阳梨,快递员直接放到了快递柜,当她取件时,发现这箱梨足足十斤,而快递柜离她的居民楼有五六百米,陈华玉又住四楼,单单这段路程就让她想想就头皮发麻。最终她招呼老伴下楼和她一起把梨搬到了楼上。

陈华玉说,本来想着快递能解决买东西这最后一公里,却没想到成了负担,竟成了方便快递员的最后一公里。

快递员:

让快递投放效率提高一倍多

周兆波是负责哈尔滨路某片区的快递员,对于智能快递柜他说确实让快递员们方便了不少。他所负责的片区都是老小区,没有电梯,以前没有快递柜他要挨家挨户送上楼,并且提前打电话确认是否在家,有的人白天不在家,只能再约时间再送一次,时间成本很大,一天争分夺秒才能投递七八十件快递。有了智能快递柜后,他一天能送一两百个件,效率足足提高了一倍还多。现在他一般会把快递直接投放到快递柜,最开始会打电话询问,但大家一般会要求直接放快递柜,所以久而久之他也就不打电话,直接放快递柜了。

周兆波说,如果遇到618、双十一等购物狂欢节,快件量都排山倒海一般,他每天要工作到凌晨12点,第二天5点就要起来送件,这种情况更无法挨个送到居民家中,送到智能柜是最经济高效的方法,既方便快递员的工作,也能让居民早点拿到快递。

快递公司:

要求快递员需与用户提前说明

随后,记者就此事致电申通快递青岛客服,客服工作人员表示,总部要求每个快件都要送货上门,并需与用户提前说明。但由于现在快件越来越多,不能保证每个客户都在家,业务员优先放快递柜,不能对所有快递员硬性规定。就以周女士所在的小区为例,该小区就快递柜就有5个,但还是不够用,小区内的超市也成了代收点。该工作人员说,消费者如果要求送货上门,可在下单时进行备注。

而对于超时取不出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说,业务员会定期查看所派件的提取情况,如果两天内不取,快递员也会取出来,重新投放。如果遇到快递员没有打电话就投放快递柜导致超时的情况,消费者此时可不用付钱,与快递员联系,快递员可帮消费者取出。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发现,即将实行的《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业内人士:

管理办法填补快递暂行条例相关空白

除此以外,《办法》还规定,寄递详情单注明快件内件物品为生鲜产品、贵重物品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办法》还明确了智能快件箱设置要求,要求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为实名收寄以及验收、拒收快件提供技术条件和技术服务;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智能快件箱使用要求,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建立管理制度,明确收寄验视、实名收寄、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等事项;同时运营企业、使用企业不得通过智能快件箱接收交寄物品和投递快件的具体情形。

记者了解到,其实,今年5月1日,我国已经发布首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将正式施行。该《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但部分快递员为了追求派件效率,会直接把快件放到快件箱,容易出现责任划分不清晰的情况。业内人士分析,本次《办法》填补了智能快件箱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