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查处违法养犬行为 引导市民规范文明养犬

2019-08-02 16:43 信网阅读 (201980)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平度查处违法行为 引导市民规范文明养犬

信网8月2日讯 “这狗是谁家的,怎么也不栓绳啊?”面对这样的质问,养犬人回答的也是“迷之自信”:“别害怕,它乖得很,不咬人。”

近日,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我市某小区商业网点房商户将狗养在公共区域,部分小型犬只散养,对过往行人采取“旋转、跳跃”的方式进行“拦截”,另有大型犬只直接束缚在绿化带旁饲养,不少路人害怕被狗咬伤,都会绕道而行,通行极为不便。

为解决市民对不文明养犬问题的诸多担忧,杜绝安全隐患,平度市人民检察院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对养犬活动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犬只管理职责,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引导群众规范、文明养犬。

接到检察建议书后,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对占用公共区域养犬的商户,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检察建议书指出的小区其他不文明养犬行为,督促物业落实责任区制度,加强监管,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制止、规劝;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执法中队依法查处。同时,围绕检察建议中指出的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局举一反三,组织城区各中队开展了一次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加强宣传,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全市违规养犬、宠物门店室外摆放等问题进行规范了整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检察官提醒:文明养犬对应的是一种文明的生活态度与生活方式,犬主绝不能以爱狗的名义,无视其他市民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若要养犬,请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和安全免疫手续,做文明养犬人,要打心底形成“公约”和“规范意识”,若不自律,必当他律。

信网记者 顾青青 通讯员 郭晓亮 段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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