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苔包装上未标注相关信息 冉之天网络公司被处罚

2019-08-18 19:45 信网阅读 (69470) 扫描到手机

信网8月18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有市民反映青岛冉之天网络有限公司经营的“诺鲁鲁芝麻夹心海苔”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此事经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证核实,发现该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2018年11月22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投诉,经多方查找,2018年12月7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一路98号1号楼3单元1406户的青岛冉之天网络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该场所大厅内摆放着盒装清洁用品和内衣多箱,在清洁用品包装箱上发现20180324批次的诺鲁鲁芝麻夹心海苔(原味)10袋、20180203批次的诺鲁鲁芝麻夹心海苔(番茄味)6袋,规格均为8克/袋,包装上均标注非油炸、无添加剂、无防腐剂,经销商为青岛冉之天网络有限公司,地址是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38号花好月圆,未标注产地;以上食品涉嫌不符合食品标签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予以扣押。

今年8月8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青岛冉之天网络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20180324批次的诺鲁鲁芝麻夹心海苔(原味)10袋、20180203批次的诺鲁鲁芝麻夹心海苔(番茄味)6袋;没收违法所得1920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为了解具体情况,信网电话联系到了青岛冉之天网络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确有被处罚一事,是因为当时产品外包装标签印刷的不太合格,现在已经全部整改完毕。信网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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