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实行“多审合一”审批时间将减半

2019-08-29 21:35 新锐大众阅读 (88673) 扫描到手机

大众日报 · 新锐大众 记者:王亚楠 

记者从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根据日前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实行“多审合一”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72号,以下简称《通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两项审批将进行合并办理,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预计将把原来累计40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增强发展支撑能力。

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董瑞忠表示,此次省自然资源厅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这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合并变为一项许可事项,实行一个窗口接件、一个事项办理、一个窗口发放,为工程建设领域的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一个很好的样板,将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据介绍,“多审合一”将会给申请人带来很大便捷:

一是避免申请材料重复提交。现行建设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需提供材料15项,多审合一后所需材料压缩为9项,将建设项目依据、选址坐标等4项申报材料基本一致的材料进行合并,将该取消精简的材料全部予以取消。

二是推行评审合并论证。将两事项涉及规划选址论证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2次重要论证进行合并论证,达到全方位合并和实质性融合标准。

三是实现审批时限的大幅压缩。现行建设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办理时限各为20个工作日,“多审合一”后审批时限仍设定为20个工作日,实现真正意义的提速增效。

四是推行了个性化服务。对于只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项目或者只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的项目,依旧按照原有的办理流程办理,不搞一刀切,允许相应申请事项的单独存在,客观上满足了不同客户需求。

据悉,根据《通知》的主要内容,将实现“统一申报”:整合优化申请表,将原《建设项目预审申请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整合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多审合一”申请表》,实行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规范“一窗受理”:“多审合一”申报材料,通过行政许可事项远程申报审批系统,在建设项目所在县级主管部门申报账户入口上传,在网上传至省厅及各市局。实施“一体审查”:市级主管部门应对是否占用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用地情况进行初审。如果占用,则将有批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占用意见一并随卷上报审查。开展“一次论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进行踏勘论证,同时需要进行规划选址论证的,由原来的两次论证简化为一次论证,形成专家意见,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上报自然资源部,同时核发选址意见书。实行“一同发证”:审批结果统一核发,分别出具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在选址意见书中,标注用地预审意见文号、有效期限等有关规定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