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交警在同一个路口查获仨酒司机 其中一人涉嫌醉驾

2019-09-11 07:03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94520)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尹彦鑫 实习生 纪桢青 报道

本报9月10日讯 中秋将近,朋友聚餐也逐渐增多,一些酒司机不顾前一晚喝得酩酊大醉第二天一大早就开车上路,结果因隔夜酒驾被交警查个正着。9月10日早上,市北交警威海路中队民警就在同一路口查获3名“酒司机”,其中一人还涉嫌醉驾。

威海路交警中队指导员周钢告诉记者,10日早上7点,交警在登州路与东光路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7点20分的时候检查到一辆面包车,我们闻到一股酒味,经过检测司机的血液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交警刘子勋介绍,这名司机一大早驾车出门工作,完全没有把前一晚上喝了不少酒当回事。很快,民警又发现了一名酒司机傅某,同样是因为前一天晚上喝了酒,经测试血液酒精含量为68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这两名酒司机面临的是罚款1000元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8点15分,民警在对一辆黑色大众轿车检查时,司机孙某血液酒精含量竟然达到了11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孙某前一晚上喝了五六瓶啤酒。孙某将被吊销驾驶证和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酒精在人体内一般24小时后才能彻底代谢完毕,晚上喝酒后司机尽量避免第二天一大早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