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发布

2019-09-16 11:02 半岛网阅读 (139750)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于红靓

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指导和规范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导则》由总则、编制程序、规划内容、成果要求、附则五部分组成。《导则》规定,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规划范围包括市县行政辖区范围的陆域和管辖海域,规划编制要坚持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操作性原则,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

《导则》明确,规划编制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数据,以地理国情普查、地质环境调查和海洋、森林、草原、湿地、矿产等专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为补充,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陆海分界线以最新的海岸线修测成果(平均大潮高潮线)为标准。

为促进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民主决策,《导则》要求,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式,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市县人民政府要求,建立协调机制,在规划编制各环节充分征求政府、专家、公众和驻地军事机关的意见。

《导则》结合山东实际,突出陆海统筹,对海域、海岛、海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做了详细规定,对城乡品质提升和特色塑造、国土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做了明确规定。《导则》注重强化规划任务分解和指标传导,深化近期规划内容,为规划实施明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