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资格就从事药房调剂 城阳言林医院被罚

2019-09-20 18:30 信网阅读 (86095) 扫描到手机

信网9月20日讯 近期,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城阳言林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阳言林医院”)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郭林,从事药房调剂工作,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对城阳言林医院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城阳言林医院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郭林,从事药房调剂工作,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2019年8月26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对城阳言林医院下达了20198015号处罚决定书,对城阳言林医院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信网了解到,《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城阳言林医院成立于2018年11月29日,经营范围包括:综合医院;护理机构服务;精神康复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看护服务;社会看护与帮助服务;诊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核实此事,信网联系到了城阳言林医院,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城阳言林医院已经按时将罚款上交,其员工郭林目前已经取得了药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信网记者 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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