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新华锦集团青岛阳光城颐养公司被罚

2019-10-09 15:23 信网阅读 (84614) 扫描到手机

信网10月9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新华锦集团青岛阳光城颐养服务有限公司建设的工程,存在未定期组织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未组织整改的现象,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在获悉该情况后,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新华锦集团青岛阳光城颐养服务有限公司建设的明德小镇高层代际亲情公寓(1-1#~1-3#)及地下车库、换热站项目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王沙路东侧,目前处于主体施工阶段,你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存在未定期组织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未组织整改。

针对上述情况,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依据《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进行了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3万元罚款。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曾多次致电新华锦集团及新华锦集团青岛阳光城颐养服务有限公司,但是均无人接听。信网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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