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青岛蔚蓝海岸小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2019-10-14 14:25 信网阅读 (104335)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未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蔚蓝海岸小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信网10月12日讯 日前,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一电梯有限公司在对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蔚蓝海岸小区进行电梯安装施工作业时,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导致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该司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崂山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司作出了罚款。

信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该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罚款。

依据该规定,崂山区应急管理局对该电梯公司作出了罚款10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了解此事,信网联系到了该电梯公司,接线人员证实确有该行政处罚事项,但表示对于其中细节并不方便透露。

信网记者 张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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