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温度不达标 大唐青岛热力就退59元?咋算的

2019-11-09 09:25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87722)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张盛倩 报道

本报11月8日讯 近日,家住西海岸新区北海花园小区的逄先生向半岛记者反映,他家去年供暖温度不达标,多次测温没有解决,今年只退了59元取暖费。该小区的供热公司大唐青岛热力有限公司回应,取暖温度不达标是供热串联系统老化造成的,59元退费是根据测温工单上的天数和面积计算出来的,具体怎么计算的不清楚。

逄先生家住在北海花园小区6号楼,他说这两年冬天供暖温度都不达标,并出示了一张今年1月的大唐青岛热力有限公司用户测温工单,测温工单显示,客厅与卧室三次测温都在16℃~18℃,逄先生表示,自己用温度计测的温度更低。“我家里有老人,冬天在家都得穿厚衣服,来测了几次温度,也不说怎么解决,温度还是那样。”逄先生说,“刚交上今年的取暖费,因为去年温度不达标退给我59块钱。”

从逄先生提供的发票上来看,11月7日,逄先生向大唐青岛热力有限公司交纳了2680元取暖费,服务名称为“2019~2020采暖费”,紧跟着还有59元的减免。

11月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大唐青岛热力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经过多次核实后回复记者:“逄先生家的取暖温度不达标是因为供热串联系统老化,不容易进行有效调节,要想提升温度必须由整栋楼、整个单元,或者是整个小区业主都同意进行单户单控改造。退回的59元费用是我们的工作人员按照测温工单上的天数和面积计算出来的,他家有的房间达标,有的房间不达标。”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三)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工作人员称退费是按照天数和面积计算出来的,具体怎么算的不清楚。逄先生家里今年能不能暖和?一年59元退费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