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下发中小学生涯教育指导意见 初三学生每周一节人生规划课

2019-11-11 06:57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7814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孙雅琴 报道

本报11月10日讯 随着新高考的深入推进,越来越显示出中小学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性。11月10日,市教育局印发《青岛市中小学生涯教育的指导意见(试行)》,青岛将探索形成中小学有机衔接、适应学生终身发展需要的生涯教育内容体系,要求初中九年级《人生规划》每周一课时;高中学生发展指导课程1学分、职业体验活动3学分;中职在一年级第一、第二学期分别开设32~36学时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必修课。

《意见》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形成中小学有机衔接、适应学生终身发展需要的生涯教育内容体系,构建形式多样、具有青岛特色的生涯教育服务体系,建立系统、多元的生涯教育保障体系,增强中小学生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小学侧重生涯启蒙,初中侧重生涯探索,普通高中侧重生涯规划,中等职业教育侧重职业规划。生涯教育将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全过程,融入课程教学、实践体验、实训实习、校企合作、校园文化活动和学生日常管理中,融入校外教育和家庭教育全过程。

具体实施途径有哪些?《意见》中提到,要开齐开好课程。小学、初中统筹使用综合实践活动、劳动与技术、心理健康教育课时,安排好生涯教育课程与活动;其中,初中九年级《人生规划》每周一课时。普通高中落实《山东省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中“学生发展指导共计4学分,其中学生发展指导课程1学分,职业体验活动3学分,重点在高一、二年级实施,每周安排1课时或统筹使用”的相关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中在“一年级第一、第二学期分别开设32~36学时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必修课”等相关规定。

中小学还要通过主题班会、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社会课堂、社团活动、创新创业大赛、专家报告、校友讲座等形式,开展丰富有效的生涯教育活动。区市、中小学要与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建立学生生涯教育实践基地和高校专业认知基地,为实施生涯教育提供丰富的实践平台。中小学要发挥好全员导师制的作用,组织开展具有共同生涯需求的团体辅导以及针对学生个性差异的个别指导,帮助学生解决生涯规划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思想困惑。

此外,中小学要结合学生成长记录、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为学生建立生涯发展档案,及时记录学生的生涯发展情况;鼓励中学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根据自己的优势、特长和社会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各区市、中小学应将生涯教育融入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阵地、“家长大课堂”“家长面对面”等形式,指导家长了解生涯教育的理念与方法,形成生涯教育的家校合力。青岛将积极构建大中小各学段纵向衔接、课内课外网上网下横向贯通、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生涯教育机制,建立生涯教育专家及课程资源库,探索开发青岛市生涯教育课程体系和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