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遗产”继承问题不能再拖了

2019-11-20 08:51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48191) 扫描到手机

文/周菊

近日,一名90后电竞选手在综艺节目中给自己立下遗嘱,并将自己的支付宝、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写入遗嘱,引发关注。中华遗嘱库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8月底,90后立遗嘱人数已达236人。90后遗嘱的财产继承主要以现金存款和虚拟财产为主,虚拟财产包括支付宝、虚拟货币、游戏账号等,财产的继承人绝大多数都是父母。(11月19日《工人日报》)

90后重视遗嘱是好现象,而其财产继承以现金和虚拟财产为主,凸显了年轻人伴随网络成长,虚拟财产成为重要的个人资产。《民法总则》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意味着虚拟财产成为一项法定民事权利,肯定数字遗产的合法性地位,为数字遗产的继承奠定了法律基础。

不过,《民法总则》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并未明确虚拟财产的定义和范围,给数字遗产的继承造成了不便。同时,《物权法》《继承法》以及相关说明都只对有体物作了规定,数字遗产可能涉及的无体物继承无法从中找到依据。可见,究竟哪些虚拟财产可以继承,尚无法律厘清细节。数字遗产的处理方式基本以各家互联网平台运营商自定为主,不仅阻碍了继承行为,也为纠纷埋下隐患。

目前,用户使用最多的电子支付、社交软件、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等账号,均承载了个人隐私、用户财产、社交关系、人格等多重属性,与用户的日常工作、生活关联度非常大,其所蕴含的价值也非常高,一旦失去,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在很多用户心中,这不亚于有形财产,甚或比有形财产更重要。

因此,对虚拟财产的继承,乃是互联网时代无法回避的话题,在网民数量高达数亿的当下,不时有用户过世,数字遗产的继承问题,迫在眉睫。监管部门不能再拖延,需要尽快提上日程,研讨虚拟财产的定义和范围,厘清各种虚拟财产的权属关系,明确平台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制定数字遗产继承的规范和标准,禁止平台随意消除用户的账户,保护用户的虚拟财产合法权利。